自從患了一年的「恐文症」,我血液中的「戀字Pi」因子在新工作的前一晚再度甦醒,我想這是一個好的sign,讓我即使吞下具有嗜睡的抗過敏藥後,仍然有股動力讓我不顧剛開完刀的眼睛,爬起來寫下這篇文章。
我不知道現在讀這篇文章的你,會不會覺得這個新聞台的文章對你來說有何意義?我知道有某些部分固定的讀者常來看我的文字,隱性害羞的她們或是他們,不在新聞台留言反而常寫信或MSN跟我分享看完文章的感想,在你們的文字和信中我知道你們把我的文字歸類完「特別」,這個特別我知道是出自原創的我,而當我知道我文字的特別時是我真正患了「戀字Pi」,1996年我的第一個男友。
從小我即迷戀文字,因為從高雄搬來台南居住,戶籍來不及辦妥,在七歲適學年齡我還上不了小學,爸媽常在半夜裡發現不睡覺的我,竟然在昏暗的燈光下讀者姐姐的課本,在父母心疼的情緒下,在我後來幾乎每次拿第一名的成績回家時,他們常高興地告訴這段不睡覺讀書的往事,那時他們認為我是讀書的料。
其實,不是的,看來大愚若智的我沒那想那麼多,那時的我,只是單純的迷戀文字,我喜歡在文字的世界裡,發揮我的聯想和創意來排列文字組合,文字對我來說是很神奇,同樣的文字不同組合或排列,竟然可以讓寫者和讀者帶來喜怒哀樂的情緒和驚喜!
就這樣,我從幼稚園到高中常代表班上和學校去參加作文比賽,拿些獎狀和獎品回來,但那時我並不覺得我的文字特別,因為我只是單純的迷戀文字,寫著當時的老師認為好的主流文章,偶爾將思想飛往天空,寫些非主流卻是自己覺得特別的文章,竟然讓我得了全校模擬考試作文最高分,離第二高分還有近20分的距離。從那時候開始,我不希望追求我的男同學只看見我的外表和成績,我希望他鍆能走入內心,注意到文字裡的真我,,所以我喜歡用書信來談戀愛,那時的的戀愛沒有牽手、沒有親吻,就只是文字世界了!
1996年,我認識了第一個真正進入我內心的大男生,我以此來承認是否為男友的標準,一個既陽光又斯文的高帥大學生,由於讀升學班的壓力,讀高中的我和讀大學的他,並不常碰面,他每天一封一封信的寄到我家,用我的方式來走入我的內心,但他並不會因為追求我而獻媚說我的文字多好多特別,他用他的方式,一個字一個字細讀我的文字,將我在信中所提的書籍一本一本去買來看,用他讀理科的邏輯思考告訴他看這本書的感想,提供我這個只懂文科、不懂理科的文癡不同的看法,讓我發現到一個認知,若我的文章永遠只能感動念文科的人,我想是我的文字是失敗的。從此我的文字不再只受老師和書本作家的影響,他的影響對我後來文章有歌詞的意境有很大的關係。
他開始用他數理的邏輯和對音樂的熱愛,我接觸到文字以外的魅力,我發現若將這些魅力做聯想創作應該會是一個很棒的事情。從這個時候到大學時代,我開始寫文章時不用念文科的邏輯思考,我跳躍式的思考寫東西,開始想將那些不是文科的詞藻,創作成文字衝突的美感,讓讀者想都沒有想到數理邏輯和生活事物竟然能和文字結合得奇妙與契合。
就在我出了第一本合集書時之前,大學國文老師吳美幸老師拉了我一把:「妳的文字創作能力我很欣賞,妳的聯想力和比喻法,讓我教了這麼久的書看出有當作家潛力的學生,若能將妳這些特別與優點結合,試著寫下妳當下最真正的感覺,妳的文章就有靈魂了!」她送我一本當時很紅的大陸作家余秋雨新書,並告訴我希望她有一天逛書局的時候能在架上看到我的作品。
老師的一句話如棒頭當喝,我的「戀字Pi」開始了只寫當下感覺的文章,我不再試著猜想讀我文章的人如何看我,我開始寫創作寫文章當下的感覺,不再修飾、不再堆砌華麗的文藻、不再硬寫天馬行空的文字,我要寫下當時我創作或書寫的真正感覺,也開始了我真正迷戀自己文字、滿意自己文字,面對別人的喜歡與稱讚,我感動的接受,不再是心虛的表示其實我文筆還好而已啦!因為我愛上文字的樂趣,我迷戀文字,滿意我當下寫的每一句文字!
2003年五月我開始試著寫長篇小說,直到我勞碌命的接了下新工作,原以為我自社會後在文字媒體工作,會一直以每日寫文字為樂,但那份新工作我是負責不喜歡和不感興趣的領域,漸漸地我失去發揮迷戀文字的樂趣。雖然我每個月總是編輯部第一個截稿的編輯,還有餘力去幫寫不完的同事,但我知道我只是在做一些文字排列的組合,我極度不滿意我交出來的文字,我回到還沒真正迷戀文字的時期,甚至開始逃避、憎恨文字,我患了一年的「恐文症」。
這一年,我的腦中不再常常出現讓我覺得很有感覺的文字,我失去了創作能力,我開始覺得我不再特別,我失去迷戀文字的能,連能言善道的語言能力都失去了,我只能勉為其難的拿1996年到2003前前半段的作品,重寫再post上去新聞台,我以前可以匹哩趴喇打了很多我腦中出現的文字,沒有檢查文字有無錯誤或通順,就post上去新聞台,因為我想要不矯情地真實紀錄我當下的感覺,擷取讀者和我自己當下的感動。
2004年6月25日的半夜,不!應該說是今天早上,不是又要面對新工作的「恐文症「心情,迎接我的就是腦中不斷浮上的文字,我想那些迷戀文字的感覺又再度來敲我的門了,我難產一年的小說應該快要有一個完整了。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為做雜誌的緣故,常被問到:「對現今雜誌的看法?」、「喜歡看那些雜誌?」、「最喜歡的雜誌?」以我做雜誌的資淺,回答這些問題好像有點不妥,但講講自己心中理想雜誌或許可以回答一些問題吧!
我喜歡看NET and BOOKs出版的書籍,結合書本的資料豐富性、雜誌編排的視覺美感和採訪人物的知性,讓閱讀變成一種品味、一種享受,一種時尚。
其閱讀主張是「在閱讀的森林裡摸索前行,需要熱情;在摸索中不致迷失方向,需要主張。」因此,以其熱情和主張出版一系列主題性書籍(就像雜誌每月都以不同的主題呈現,並包裝各個單元,連結主題性的報導),<做愛情>、<詩戀Pi>、<一個人>、<去玩吧!>等系列,我第一本購買的就是<做愛情>,分眾性讀者明顯,因為我對愛情不甚了解,所以我在這個網站藉由書寫,讓自己潛移懂愛情;因為我對做愛情的好奇,所以我購買這本書籍藉由內容,讓自己一窺愛情風貌。
每一個月我通常會到誠品至少兩次,每月底去購買或翻閱歐美雜誌或日本雜誌(例如五月底通常可以購買到七月號的雜誌),月初去了解市面上同質性與自己負責的競爭性雜誌,比較並學習相同專題,資深編輯的處理方式和執行方向,但不論國外雜誌或是本土雜誌,我的購物清單中並無一定的雜誌品牌忠誠度,唯有香港的Zip雜誌,以前每月必看的是台灣版的Men’s Uno和香港的Zip,他們是很有自我風格的雜誌,不論是雜誌的編排、挑選的單品、企劃的主題、寫作的風格……讓閱讀者即使不看封面是那一本雜誌,也可以很準確的說:「這就是ZIP嘛!」
不看香港的八卦文化雜誌,香港在做時尚雜誌,想對外表達代表自我風格的意圖分外明顯,不論是做香港雅痞時尚文化的<ZIP雜誌>、或是做給歐美人士代表香港時尚觀點的<東西雜誌>,皆可看出這些編輯群對雜誌生命的熱愛。每次看完當月的雜誌呈現,我都感動的在心裡大喊著:「這就是我想要做的雜誌,雜誌不該是看走馬上任的總編輯所愛的風格而定,而是這個雜誌品牌所要表達的風格,不管編輯群換過幾任,雜誌所要傳達的聲音和風格都是一致的!」
雖然我做過國際中文版雜誌、也做過中文國際版的雜誌,雖然不是我心目中最想做的雜誌,但我經歷過雜誌的改版階段,感嘆雜誌的定位如此容易因人事而動搖的無奈,但就在我幾乎快放棄做雜誌的理想時,看到港ZIP HOMME雜誌總編輯TK寫得一句話,我知道心中的熱情又再度燃燒∼
做雜誌,要用生面灌溉版面
    要用熱情燃燒創意
    要用悲情面對得失
雜誌是一襲華麗的袍,永不褪色!
簡單的兩三句話好像把我每天為雜誌努力的事道盡了!
為趕稿熬夜傷的肌膚、
為理想所犧牲的時間、
為呈現完美生的大小病、
還是一直往著做理想的雜誌而努力。
@圖片取自www.netandbooks.com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來學我的語言吧!我要用最美麗的語言說『我愛你』!」這句話還含在舌尖未說出口,你已經放棄申請愛情簽證來到我國度了!
倘若有一天妳心目中的Mr. Right或是你心目中的Miss. Right,給你一本「愛的護照」,只要你擁有愛情簽證,歡迎你來到我的愛情國度!
沒錯!愛情有時就像是出國申請簽證一樣,這簽證也許是一個吻、一個擁抱、一個眼神交會……只要得到對方愛情的許可或邀請,你就可以拿著愛情簽證,勇闖愛情的國度了!
但是,我卻連承認喜歡一個人的勇氣都沒有,更何況是發落愛情簽證給你呢?我缺少臨門一腳的勇氣,只能任由愛戀的苦味和喜歡的酸澀,侵蝕我原本所剩無幾的勇氣………
愛情飛機墜機了可以是Crush;愛情連線當機了也可以是Crush down;在英文字典中Crush還可以解釋為對某人有好感……有了Crush之後,愛情的種子會發芽為Like;再發酵之後,Like會釀成愛情醇酒,喚為Love。
我們從一個眼神交會有了好感,在我們的愛情字典中,寫入我們的第一個愛情字彙「crush」,這是我們的第一個愛情語言。期待著我們會陸續寫入第二個愛情語彙「Like」,最後再寫入最神聖的愛情密碼「Love」。
每天我們在MSN,用你的第一個母語做愛的連線,我不是一個好學生,我學不會你的愛情語言,你的母語一個字彙就包含很多種字義,還分成當名詞是何解釋、當動詞時又做何解釋,可是動詞又分成「及義動詞」與「不及義動詞」,兩者有的不同的解釋,更何況還有形容詞和副詞時又有不同的註解了!
就連我們的愛情字典中的第一個字彙「crush」,它可以表示「有好感」,又可以表示「電腦當機」、或是「墜機」。你的愛情語言太複雜了!來學我的愛情語言吧!我的愛情語言簡單多了,「我對你有好感」、「我喜歡你」、「我愛你」,愛情三部曲的「好感—喜歡-愛」詞彙完整表達,簡單一致,不需要旁分註解成不相關的辭義。
你和我一樣都是中國人,我只想用中文說:「我愛你」,我不要用你的母語說:「I Love You」,也不要用你的第一個外國語言說:「J’aime」、更不要用你的第二個外國語言說:「愛一ㄙㄉㄟㄌㄨ 」!
「來學我的語言吧!我要最美麗的語言說『我愛你』!」這句話還含在舌尖未說出口,你已經重新申請另一個愛情簽證,出發到另一個愛情國度,用同樣的母語,說著相同的愛情語言了!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若有一天你心目中的Mr. Right或是Mrs. Right給你一本【愛的護照】
只要你有簽證,歡迎你到我的愛情國度!
沒錯!
愛情有時就像是簽證,
這簽證也許是
一個吻
一個擁抱
一個眼神…….
只要得到對方愛情的許可或邀請,
你就可以拿著愛的護照和簽證,
勇闖愛情的國度了!
但是,
當對方給簽證的對象不只你一個時,
就是愛情簽證時效過期了,
也許就是你該收拾行曩(心情)
重新再申請一個簽證
出發到另一個愛情國度。
抑或是由你主動發落簽證給下個情人的時候。
這就是愛情殘酷的地方!
當你是被動要求申請簽證者,
你就必須遵守愛情國度裡的規則,
觸犯條法就是愛情消失的時候,
也就是你被驅逐出境的時候了!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颱風夜,停電數次。
幸好,平時我就有點香燭的習慣,
agnes b 的香燭就放在我的小桌子上,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
點燃香燭,
嗅聞蠟燭散發淡淡的香味。
啜飲Venona cafe,
雅稱「情人咖啡」,
看著王文華的【蛋白質女孩】。
鯊魚尋找蛋白質女孩,
一個心靈能量能相通的人。
張曼娟寫【我的男人是爬蟲類】,
因為爬蟲類男人是最棲地而行的,
是最腳踏實地的男人。
但我比較喜歡海豚,
傳說海豚示愛時,
會發出一個特別頻道的聲音,
只有擁有相同頻道的海豚接受得到!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的工作是包裝美麗,
將醜陋美化、
將美麗精質化,
親愛的,
若你發現我也用美麗包裝裝愛情時,
請告訴我:休息一下!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可能是
一首歌的間奏、
一首歌的歌詞、
一首歌的音符、
一首歌的歌名
感動了你!
這首歌的間奏只是短短的幾秒串場音樂,
這首歌的歌詞只有一個字是寫入你心坎,
這首歌的音符只有一個音符是你想聽的,
你卻忽略了─
其他的部分是多麼的芭樂歌曲了無新意…
沒錯!
我卻都忽略了.......
你的自私、自大、自狂、遊戲人間…
只是記得一見鍾情的那一剎那,
所帶給我的感動,
即使那眼神的交會只是0.01秒,
我們的世界卻相隔卻有10個愛琴海的距離遠!
我偏了心狂戀這份感動的距離!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小學的座位是男女共桌,
每當睡午覺時,
我就會拿起粉筆在桌上畫下楚河漢界,
警告隔壁的臭男生:不准越過線,不然你就死定了!
長大後,
每當愛情出現曖昧不明之際,
我用盡一切努力想畫下楚河漢界,
在曖昧與晴朗之間拔河,
而你總是輕易地跨越雷池,跨越愛的界線。
原來,
楚河漢界一直不存在,
只是我心裡的一道牆。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嘿…好久沒和你聯絡了呢?
只要工作一不忙,
心就會不由自主的飄到你那徘徊…
要如何快速地將這份心情告訴你呢?
不擅長言語交際的我是不會打電話的…
郵寄一封信給你?
太慢了!
我要何時才能收到你的回信?
寫一封e-mail告訴你?
萬一你連續好幾天都沒上網呢?
那我的情意是否就因此斷線呢?
寫一封傳真情書給你?
萬一不是你接收的,
我的情意不就見光死了?
MSN告訴你我想念你的心情…
若坐在電腦前的不是你,
而是其他的設計師…
那下次採訪或是借衣服時不是很尷尬嗎?
對了!
快遞愛情給你吧!
快遞員一定會確定是你簽收的,
才會轉交我的情意給你,
但是你的心有地址嗎?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養成這樣的習慣---
總在午夜一時三十分拿起電話,
熟練地撥下十個數字,話筒的彼端總是響了三聲,
才傳來急切含糊的一聲「喂?」
因為我的靜默,你連續「喂?喂?喂?」三聲便匆匆掛斷電話,
同時,
也掛斷我開口問「為什麼?」的勇氣。
其實,我的心是期待的。
期待你有耐心地等候我吞回快蹦出的心,
心跳快得連緊握話筒的手不禁微微顫抖了起來••.
其實,我的心是矛盾的。
希望你立刻掛斷電話,罪惡感令我害怕而打擾到你的生活。
算準你離開報社的時間是十二時三十分,
買完宵夜驅車返回市郊的住處後,
一時三十分正好是宵夜吃到一半
準備收看新聞議題討論節目的時候。
我只是想確定你平安無恙,並不想打擾你的生活。
又是另一個午夜一時三十分,
接起電話的你已經不耐煩地「喂?」了一聲便掛斷電話。
隔晚,我不再打電話給你,
因為不耐煩的語氣已經告訴我,
你不會再接一時三十分打來的電話。
所以在千禧年來臨前,
我選擇另一種方式去完成撥完十個數字後的動作:
「是我。沒事,只想和你說聲Hi!」
在你每日必看的「聯合副刊」上,投遞我釋懷的心情。
同時,
也結束我們之間的過去式、現在式、未來式。
若我曾經存在你的心中,
你會了解一聲「Hi」勝過愛情密碼三---
「我愛你!」
「算了吧!」
「分手吧!」
這聲「Hi」有我最真誠的關心----
一時三十分,知道你平安返家;
含糊的聲音,知道你忙碌耗體力的工作之餘,仍不忘吃宵夜補充體力;
急切的「喂!」知道你的個性依舊,厭煩別人浪費你實現理想的時間。
不再是很愛很愛你,我才安心,
而是你會懂得那一聲「Hi」意味著什麼?
我已經原諒你沒有留下任何理由,
悄然離開我的生命。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小我就是個沒節奏感的小孩,
學鋼琴時經常搶拍,
頻繁到老師忍不住敲我的手指,
導致我的琴藝不精。
在小學時擔任樂隊指揮時,
站在台上面對全校師生三千多人面前,
我還是不改個性地搶拍,
導致七十多名的樂手,
隨著我的搶拍,
將緩慢沉悶的國歌愈奏愈快。
剛開始去KTV唱歌時,
儘管有旁人一起精準唱著每拍音符時,
我還是會搶拍,
幸好有朋友為伴和我一起搶拍,
組成搶拍三人組。
一起唱著搶拍的歌曲也滿好玩的,
有為走音救星的設計發明,
為何沒有搶拍救星的設計呢?
從這些紀錄看來,
我是個常搶拍的人,
為何唯獨對愛情不搶拍、反而常慢半拍,甚至是落拍呢?
慢半拍或落拍的愛情,
是好還是不好呢?
隨著生活經驗和社會歷練越來越多後,
我唱歌可以很精準地唱起每個一音符,
工作從常搶拍前早完成工作,到現在常鬧工作休止符。
How come my love music?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張小嫻的書《流波上的舞》中,
提到「合寫日記」而引發一段愛情的結束與開始,
故事的情節湧起我的思潮,
令我情不自禁得想念你•••
「長距離的愛情是很難維繫的,
不如你和你的女朋友合寫日記讓她安心,
你是時時想念著她,
每分每秒都想和她分享你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讓她知道懷疑你感情出軌是多餘的。」
「好!那我們明天去金石堂挑一本筆記本,好不好?」
「什麼?合寫日記的筆記本當然是你們自己去挑選,關我什麼事啊?」
「當然有關妳的事呀!這是我們的日記啊!我只想和妳合寫•••」
「別開玩笑了!我現在想盡辦法挽救你岌岌可危的愛情,你竟然尋我開心。」
最近有一首催淚指數高達5顆星的歌曲《離開我》,
相當符合我的心境•••
「我把你的電話從手機裡消除了
我把你的消息從話題裡減少了
我把你的味道用香水噴掉了
我把你的照片用全家福擋住了
.
.
.
離開我 你會不會好一點
離開你 什麼事都難一點
車來了 坐上你的明天
車走了 我還站在路邊」
一段感情的結束,
至少還會遺留一些什麼可回憶的吧?
但是,我卻連我們的合照都沒有,
更何況是你遺留在枕頭上的味道了,
只有你送我《重慶森林》的明信片,
可供回憶我們曾經開懷地聊王家衛導演的電影,
這段回憶很另類,總算也可聊備思念。
如果,當初我答應和你合寫日記,
是否我就可以明正言順,用四十三公斤去愛你,
四十三公斤對一百八十四公分高的你來說,
或許我的體重輕了些,
但是,
那卻是我的整個人!
43公斤意志的愛可以散發比金頂電池還要高的能量去愛你;
43公斤可以發揮43的等比級數大的意志去愛你。
因為,
你是第一個人,
我決定用整個人去愛!
假如,
當初我們合寫日記,
發覺彼此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或許我會願賭服輸,
因為,至少我們試過了,
沒有全盤否定了彼此的感覺。
勇氣是後悔的觸媒!
我願意用43公斤意志的愛睹一把,
Do you join this love game?
《流波上的舞》中的合寫日記,
結束一段不適合的愛情,
同時,
也開啟一段相知相惜的愛情。
其中的不同, 只是女主角換了,男主角是同一人,
你希望我是開啟的那一個,還是結束的那一個呢?
最近在報上看到一個心理遊戲超準的!
“你希望在那裡邂逅你的真命天子?”
1.書店
2.百貨公司
3.公園
4.公車
我選擇第一個 “書店” ,
是屬於一見鐘情的人,會和想像中的他戀愛。
所以,有時候和你面對面的TALK,
突然發覺,
我只是欣賞你的幽默言辭和機智反應。
雖然你的思想很主觀,
但卻很窩心,總是逗我開懷大笑。
原來,我只是愛想像中的你!
有些愛情不是幻象,
以為自己可以忘記那個人,
因為愛情發生的時間只是那麼短暫。
然而,
我們後來發現,要忘記他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時尚旅人F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